公司里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法人代表究竟谁的权力大?
在日常接待的企业客户中,包括经营企业多年企业家,对公司制度下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这些称谓在认识上还是比较模糊,很多人问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法人代表究竟谁的权力大?回想在学习《公司法》的时候,感觉那些规定特别有意思,感觉公司法律制度是非常完善的一项制度。
其实,解决这些疑问,首先需要对公司基本制度有个粗浅的认识:
1、公司是股东以各种形式认缴和实缴的出资后注册成立的拟制法人,投出去的钱和物都是公司的财产,产,不再属于股东个人,股东用投资换来的是公司的股权。
2、股东们凑在一起召开的会议就是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决议一般是过半数通过即生效。重大事项需要2/3以上表决权通过,比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合并、分立或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
3、公司章程本质上就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宪法”,所以,章程特别重要,它可以写如何管理公司、谁来具体管理公司、如何分配利润和弥补亏损等一般和重大事项。
4、股东会选举董事/执行董事(人数较少可以不设置董事会,设置一名执行董事),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聘任总经理。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中任命其中之一作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外对行使权力,对内管理公司。
一、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 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执行董事/董事会职责: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总经理职责: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监事会、监事职责范围: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其实,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最直接的方式是股权,通过股权筛选董、监、高人员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当然董、监、高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行为直接影响公司利益。所以,股东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